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业务介绍
学生工作办公室在院党委、院行政,校学工部(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成长发展指导、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学生日常服务及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完成学校、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具体职责有:
一、思想政治教育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采取符合大学生需求的方式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2.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学院学生学习政治理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
3.组织完成全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如新生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安全教育、成才规划教育、诚信教育、爱国爱校教育、毕业生教育等。
4.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安全纪律教育以及大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等。
5.做好学生思想、心理、生活等状况的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抓好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和转正,做好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学生成长发展指导
1.定期开展学生发展状况、学风状况调查,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促进学风建设。
2.定期开展学生“大学生涯规划”讲座、班会。
3.组织带领学生进行课外实践、科技创新等活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4.定期开展听课、走访、检查、谈话等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实际状况,重点关注学生中的特殊群体,为学生提供发展辅导服务,并根据需要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5.负责学生干部培养管理工作。
三、学生日常服务管理
1.负责学院学生、班级基本信息分类统计工作,如基本信息、困难学生信息、优秀学生信息、特殊学生信息等。
2.负责学生请销假、在校证明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全院学生奖、助、困、贷、补、勤、免等各种专项工作。
4.负责制定学院一级的学生专项工作组织实施办法与规章制度,如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学生考勤办法等。
5.负责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制定本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负责学院对学生违纪事宜的受理、调查、处理与教育、申诉工作。
7.负责做好特殊学生工作,如少数民族学生、留级生、心理状况不良学生、学生困难学生等。
8.负责毕业生毕业就业相关工作。
9.负责学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建设,宿舍管理,宿舍卫生建设等工作。
四、辅导员队伍建设
1、负责做好学生专兼职辅导员的选配、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学院一级的辅导员培训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2、组织辅导员进行讨论学习,鼓励辅导员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3、积极参与思政课题建设,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勤出成果。
五、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