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实践能力,同时为相关社会组织提前储备人才搭建平台,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专业硕士实践教育工作的要求以及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对于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培养要求,结合社会工作硕士教育实际情况,拟在疆内公开招募社会工作硕士实习基地,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疆地州级(兵团县市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新疆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并稳定运营三年以上的社会组织,自治区本级或兵团本级社会组织可以放宽至两年;公募基金会等各类相关单位。
(二)能持续提供每年4个左右的运营管理类或专业服务类实习岗位;单位运营状况良好,组织架构清晰,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实习生有训练计划和考核制度,且近一年无劳动纠纷。
(三)有专设的社会工作服务部门,能有效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和管理;具备一定的督导资质,督导须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且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单位购买社保的正式员工人数不少于12人。
(四)其他
1.实习地点在石河子市外,须免费为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2.5A级社会组织、正在执行司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边疆特色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组织将会被优先考虑。
二、审核和认定
石河子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认定为见习(实习)基地,予以授牌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将认定6个。
三、实习补贴标准
石河子大学将支付实习单位每生500元的补贴,用于实习基地的督导补助,学生活动及服务物资购买等,此费用将在学生实习结束后支付至实习基地单位账户。
四、其他事项
各社会组织请即日起至6月16日,将相关申报材料及岗位信息发送至邮箱41499059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 丽 0993-2057531
柴 雪 13779218168
石河子大学法学院
2024年5月24日